• [原创]可行性操作方案 续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9-12-3 16:01:30
    作者:龙奕铭 文章录入:网友(dcs2255)
  • 方案A先不叙述,在方案B的后面有详细表述;

    方案B

    1、          样品制作:十套(成本控制在2000/套)共计20000元(制作周期控制在30天内完成,以便下步工作顺利开展),有必要的话我看在耀安公司再摆置一套成品,那就最好,因为这样可以给消费者来厂参观时确立信心大有睥益;样品的柜体尺寸为:1200mm()*700mm(宽)*500mm(厚),加装饰墙体及旋转底座的整体尺寸为:1400mm()*1000mm()*500mm()  成品(两面取物设置型)的尺寸为:2200mm-2600mm()*1200mm-1300mm()*880mm-990mm(),如果是单面取物型的尺寸为:2200-2400mm()*1200mm()*650mm()。样品基本上尺寸可以这样固定,变化不大,成品还可以根据实际和具体的情况进行最佳效果的调整。产品的搭配辅助品(无任何机电及控制因素,完全一个基本柜体,可由柜体的OEM厂商轻松完成)可参照两面取物型的尺寸执行。具体请仔细察看(表二)样品、产品预算对比表。

    2、          宣传单页制作及精美DVD制作5000元(控制在10天内);

    3、          开发部、采购部、生产部要积极配合,为完成伟大目标最大限度的挖掘和发挥各部门内在潜力,尽可能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4、          该项目的正常运营还需要有:项目执行经理、营销总监、技术顾问、品质认证工程师、外联专员等,本人虽知能力有限,但在起步的艰难时期,只好毛遂自荐---本人一力全权承担上述工作,人工只要求1800/月(只要求在高物价水平下的基本生活支出而已),此项费用又是分批次支付的,半年为10800元,一年为21600元;

    5、          可利用公司原有的阿里巴巴诚信通做相关推广和招商;

    6、          样品及相关宣传资料齐备后,利用各种办法甄选出非常适合的代销商(要有一定的知名度、至少在珠三角有较完善的营销网络、每年至少会参加一次以上的广交会、高交会展览,有中高档家具、家居产品营销的绝对经验、对新型专利产品的专有营销有极大的兴趣和信心等等)一到两家(可作对比参考,最后甄选出一家),规范市场(统一售价)最大限度地保证代销、经销商的利益(这个很关键,对于稳定和激发经销商的情绪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个时间有求控制在20-30天之内(含直销员的基本操作、营销技巧的培训时间);珠三角首批经销商的甄选:首先是几个有连锁营销的大卖场,如宜家,美居中心,吉盛伟邦,金海马等等;或是如大的建材市场百安居,麦德龙等;再如大型家具生产厂健威人性家具等,总之很多了,合作的条件是:在珠三角有基本成型的营销网点,对代销该专利产品有足够的信心和营销能力,首批经销商不需要多但要精,对该产品的发展趋势和前景有共同的见解,对发展空间和前途同样充满憧憬,(可以开发生产辅助型储物柜)。具体要求是:一年内免费借一小块卖场展销智能储物柜,有客户参观时要有人派发资料的同时应有专人现场演示和生动讲解(同时该产品的独家经营及影响力也会对卖场有个正面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力争当场见效,留客户详细资料(但要绝对保密),尽快将该资料按统一格式传回备案,对于同一客户原则是先入为主,销售效益立提,月、季、年指标超额返奖,全国统一售价,规范市场(经考核合格之经销商,可享受该地或该区域的独家代理权),尽可能保护经销商,但经销商也要有每年两次的广交会参展议程安排(随机参展),简单点说帮我们代销产品,帮收订金,直接面对消费者,扩大口碑及知名度,以我方意志为转移,立定约束合同(针对经销商或消费者甚至可以拟定霸王条款),在统一售价的条件下,优胜劣汰。我现在至少可以保证有几家办公家具厂愿意代销该智能化产品(它们规模较小,技术实力不够),甚至他们的业务人员也想利用工作之便炒更。也可以同时在阿里巴巴网站上进行经销商的招募(但要是阿里巴巴诚信通会员才会非常有效)或者是招募一些OEMODM的加工厂商。我深信只要我们真正有好的拳头产品,代销产品的经销商会蜂拥而至,只是看我们如何选择他们的啦!

    7、          在这段时间(三个月)内耀安的各部门,尤其是生产部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加工及安装素质,以利于日后对产品提高自主化、自产化程度,有利于上批量生产时顺利过渡;

    8、          之后的三个季度是非常关键的一段时期,从小投入、低风险的角度出发,项目及我本人的绩效考核的时间就定在一年这个期限内(当然一个新生的高科技项目,要在这某短的时间内建奇效,绝对是一种极高的挑战,但这也从一个侧面昭示了鄙人之信心及雄心,并给自己以最大的压力和动力!),第一季(1-3月)为开发期,基本上是要完成上述1-7小点的工作总和,在这段时期内能把上述1-7小点的工作完善好,开发期的工作就可以算完成,可顺利计入下一阶段;第二季(4-6月)为准备期,也就是样品已开始通过代销(经销)商与消费者见面了,由于是一个全新的高科技产物,消费者必然会有一个逐步适应和接受的过程,这三个月内的销售目标暂时确定为:1/每周(相当于珠三角十大城市只销出0.1/每周每城市,要求并不高,以下不再依次举例了),每套的利润基本可以在5000/套《成品的成本控制在4800元以下,标准型成品全国的统一售价为14980-15880元(已含上门安装调试费及合约装饰费),单面取物型成本为3800元,全国统一售价为11980-12680元(已含上门安装调试费)》,那末这个准备期的销售目标就基本确定在12-15套产品,利润基本上确定在7万元左右;第三季(7-9月)为平稳过渡期,有了准备期的积累,加之宣传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消费者也会逐步接受,这三个月内的销售目标暂时确定为:2/每周,所以这段时期的销售目标就基本确定在22-25套产品,利润基本上确定在12万元左右;第四季(10-12月)为适应期,也就是说前面各步骤都较为顺利的话,这三个月内的销售目标暂时确定为:3/每周,所以这段时期的销售目标就基本确定在34-38套产品,利润基本上确定在18万元左右,全年的毛盈利为7+12+18=37万元,这个数字也接近纯赢利啦;以上基本是本人对该项目头一年的具体操作方案,也是对该项目的一个考核指标,也是衡量该项目可否持续操作的重要标准,所以,如果实际上操作的结果是上述预计的一半以上,也就是(7+12+18)万/2=18.5万元以上的话(当然第一年不应马上扣除5万元的前期投入款来做计算值),那么第二年就可以继续按计划操作执行下去,只不过要更加努力;如果实际上操作的结果是上述预计的一半以下,又接近一半这个水平的话(15-18万的头年盈利),就由决策者来决定该项目是否继续操作性的问题;如果实际上操作的结果是上述预计的1/3以下,我直接引咎辞职,项目也直接就此结束,依我看这种情况基本上不会发生,也不可能发生。

    9、          第一年顺利度过的话,那就进入发展的第二年,就是发展期(13-18月)和跃进期(19-24月),发展期这六个月内的销售目标暂时确定为:4-5/每周(按4.5计),的销售目标就基本确定在117套产品,利润基本上确定在58.5万元左右;跃进期这六个月内的销售目标暂时确定为:6-7/每周(按6.5计),的销售目标就基本确定在169套产品,利润基本上确定在84.5万元左右;第二年者两期盈利总和约为143万左右。

    10、     第三年是市场稳定期(25-30月)和国内网络营销培养期(31-36月),市场稳定期这六个月内的销售目标就是在于稳定:要把这个销售稳定在 7/每周(也就是每天销售1套),的销售目标就基本确定在182.5套产品,利润基本上确定在91.25万元左右;国内网络营销培养期就是要在大中华区域征集适合的大区域总代理,这六个月内的目标是成功开发京津唐地区、长三角地区、华东沿海发达地区的实力派代理商,并直接促其步入珠三角一半的销售指标,那就是3.5/每周,加本地区的正常销量,基本数字应是(3.5/*3个大区市场*26*5000/套)+原珠三角稳定的销量91.25万元=227.75万元,第三年上下两期盈利总和约为319万左右。国内一级市场主要有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塘地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中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等;

    11、     第四年是在第三年下半年的原开发的一级市场争取增长20%的销量,这一块的销量及盈利计算如下:(3.5/*3个大区市场*26*5000/套)+原珠三角稳定的销量91.25万元=227.75万元*120%=273万元,再加上前面八大区的盈利额255万元,上半年盈利总计为528万元;下半年的计划是在上半年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销量,下半年盈利总计为516万元*120%=619万元,所以第四年全年的盈利总和约为516+593=1147万元,这样到第四年尾,我们就可达到年利超千万元的理想目标,对步入集团化运营模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2、     第五年的任务主要是提高和扩大市场普及率,努力争取上述11个市场的周销售数量的稳步提高,上半年要求平均达到5/周的单区域销售数量,这段时间的赢利额是这样计算的:5/*26*11个大区*5000/=715万元;下半年要求平均达到7/周的单区域销售数量,这段时间的赢利额是这样计算的:7/*26*11个大区*5000/=1001万元;这样全年的营销利润可达到1716万元,所以两千万元的盈利是该年的总目标,应该难度不大,因为平均销售值取得是一个相当低的数值了,并且该年的主要工作方向是在下半年组织成立集团公司,实现集团化管理及运营模式,使公司的发展跨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并步入全新的发展空间,为下一年与国际大公司积极接洽做好前期铺垫,并为开发国际市场做前期准备;

    13、     第六年继续保持原有市场30%的增长率即:7/*130%*52*11个大区*5000/=2602万元;尽可能在该年的下半年与一家国际公司挂上钩,(如果没能直接挂钩,最起码也要有这方面业务联系及拓展),通过强强结合,并在该年底之前确立港澳台和东南亚的市场代理。

    14、     第七年要求在第六年的基础上增长35%,并增加港澳台、东南亚两个大区,目标计算为:9.1/*135%*52*13个大区*5000/=4152万元。这一年的工作主要加强欧洲、北美、南美、澳洲、韩日俄、中东及南亚、非洲的市场开发,国内做好上市的积极准备,力争在第八年可以开始逐步运作这两项工作。

    15、     第八年要求在第七年原有区域的增长为40%,目标位12.285/*140%*52*13个大区*5000/=5813万元,加之新开发的另外7个大区的销售以下半年的26周和7/周的平均销量计,这部分的收益是:7/*26*7个大区*5000/=637万元,当年全球销量合计为:5813+637=6450万元,第八年结束时的收益累计已经超过1.5个亿啦!可喜可贺!并且争取在该年底前完成集团股票上市伟任。

    16、     第九年也是在第八年的基础上增长40%,并且二十个大区的销售指标尽可能平均统一为17.199/周,那么目标值为:17.199/*140%*52*20个大区*5000/=1.25亿元的盈利额。

    17、     第十年可放缓增长率,按30%计,那么目标值为:24/*130%*52*20个大区*5000/=1.63亿元的盈利额。这样算来,到了第十年尾,十年的收益总计达到4.38亿元,已接近了十年5亿的收益目标,并不需要气馁,因为十年后我们继续可以运营该项目,之后每年能够保持30%的增长率,景象大家可以自己想象啦!十年之后的发展状况我也不必再此一一细述!

    方案A:十年内每一步都能超出方案B预计要求,能超出1.5倍的话就是4.38*1.5=6.57亿元;能超出2倍的话就是4.38*2=8.76亿元;以此类推,当然越高越好啦!如果只超出1.1倍也可划入方案A的范畴之内,只要是比方案B有增加都可划入方案A,大家应该没疑议或异议吧!

    方案C十年内每一步都能不能超过方案B预计要求,只能达到80%的水平的话就是4.38*80%=3.5亿,也可以接受;

    方案D十年内每一步都能不能超过方案B预计要求,只能达到50%的水平的话就是4.38*50%=2.19亿,勉强接受;

    方案E十年内每一步都能不能超过方案B预计要求,只能达到30%的水平的话就是4.38*30%=1.31亿,最低极限值;

    方案F如方案B中第八点所描述的第三种情况那样,第一年总结下来,业绩未达到预计量的1/3,大概盈利在10万元上下,只有很少的盈利空间,决策者和领导者当年就会对项目进行了是否再继续操作下了定论,可能已没有方案B的后续执行结果了。

    方案G如果真正出现了比方案F还要不理想的结果,那至少也能在长长的一年时间里,在珠三角十大城市的Face to Face(面对面)的推广和交流过程中,如果不是因为制造质量或其他什么特别原因影响的话,我始终还是不能作出以下不科学的推论和判断:也就是最保守的销量推断,从样品面世到操作首年的年底,十个月的时间里在十大城市里总共售出十套成品,越就是说每个城市一年只卖出一套产品,那按5000/套的盈利计算,也收回了50000元,那也与这个项目一年的总投入是持平的,并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只是鄙人的一番努力,满腔热情,以及与耀安共同荣耀的梦想就此嘎然而止,只叹息:“壮志未筹身先死啊!”,如果真出现这样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那绝对是天意,我愿自动退出。但我还是深信:这种现象的发生不是天意,而更多的要找出自身的原因,一定是与整体质量或与之有关的特别原因造成的,项目绝对不会存在任何问题。